金錢豹男客伸鹹豬手!亂摸傳播妹吃官司 辯「酒店文化」下場糗了

▲去年3月間,台中市「金錢豹KTV」傳播小姐娜娜(化名),獨自於包廂陪王姓男子喝酒時,遭王男伸出鹹豬手猥褻。案經台中地院審,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0月。(示意圖/翻攝pixabay)
記者林盈君/綜合報導-2024-04-14 08:26:59
去年3月間,台中市「金錢豹KTV」傳播小姐娜娜(化名),獨自於包廂陪王姓男子喝酒時,遭王男伸出鹹豬手猥褻,案經台中地院審,娜娜表示剛入行並不清楚「酒店文化」,突然遭王男觸摸感到非常驚恐;王男則是否認犯行,其辯護律師表示「與客人肢體接觸是傳播小姐工作的常態」,但法官認為,傳播小姐從事陪酒之工作,並非同意被客人猥褻觸碰,此說法不能合理化王男的惡行,因此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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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判決書指出,王男於去年3月間某日深夜,前往「金錢豹KTV」消費至隔天清晨1時許,找來傳播小姐娜娜(化名)陪酒,期間卻違反娜娜意願,伸出鹹豬手猥褻觸碰。娜娜控訴,當下有抵抗並向王男表示不願意,但王男仍罔顧其意願強行猥褻,娜娜指出,事後擔心自己染病,還至醫院自費買藥、自費抽血檢驗愛滋病。

案經台中地院審理,王男辯稱並無強制猥褻,稱僅有觸碰女方大腿及摟腰,其辯護律師強調,娜娜在酒店擔任傳播小姐,理應知道遇到客人不禮貌時該如何自保,又稱「金錢豹KTV」包廂是開放空間,包廂門無法上鎖,娜娜如遇到上述之事,可直接離開包廂或向服務員呼救,但她始終無呼救等反應。辯護律師指出,娜娜身上採集到除了王男、還有其他男性基因(DNA),顯見「與客人肢體接觸是傳播小姐工作的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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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審理後認為,娜娜自稱當天是上班第4天,且是首度單獨陪客人喝酒,供稱「不是很清楚酒店的文化」,事發之後也感到惶恐,擔心會造成店家困擾,所以未及時求救。法官認為,傳播小姐陪同喝酒,並非同意讓酒客撫摸私密處,不能合理化王男之強制猥褻理由,且娜娜採驗到其他男性DNA,與本案顯無關聯,認定王男強制猥褻屬實,且否認犯行,飾詞卸責,未見悔意,判處徒刑10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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