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今(11)日發新聞稿指出,近10年來行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與受傷之人數整體呈現遞增態樣,近5年來每年平均有420名行人因交通事故死亡,2023年行人事故之死亡與受傷人數,發生於路口之比率,甚至創近年新高,台灣無法擺脫「行人地獄」惡名,監察院通過糾正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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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指出,近10年來行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與受傷之人數整體呈現遞增態樣,且逾半數發生在路口,引發國外媒體以「行人地獄」形容我國道路交通狀況及「還路於民大遊行」訴求改革,交通部雖即提出因應改善措施,但2023年行人事故件數逾40萬件,增幅6.7%,行人死於交通事故雖較去年減少14人,但發生於路口之死傷人數增加4人及294人,增幅3.3%,路口死傷之比率皆創近年新高,益發凸顯我國道安制度長年「以車為本」,輕忽行人路口安全問題,傷害民眾生命安全及相關權益,戕害我國之國際形象與地位,難辭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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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說,內政部為市區道路中央主管機關,2017年推動前瞻提升道路品質計畫時,雖有要求各縣市檢討並納入路口改善相關工項,但目前對於行人穿越路口之工程設施設置仍屬原則性規範,無法強制道路設計規劃者參考引用,內政部既未督促並輔導危險路口改善設計,復未掌握並追蹤改善成效,致路口改善成效不明,允應檢討改善。
監委也進一步指出,交通部原規定各類普通(汽、機車)駕駛執照自發照之日起每滿6年換發1次,換照時駕駛人應先繳清其尚未結案之違規罰鍰,但2013年7月1日取消駕照換照制度時,對於未繳清違規罰鍰者,並無有效因應之配套對策,肇致2023年11月止逾1,301萬人仍未結清違規罰鍰,金額高達395.2億元且累犯者近218萬人,長期容任違規者不守法的行為,亦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件數逐年攀升原因之一,交通部難卸其責,允應積極檢討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