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羅智強、牛煦庭今(9)日召開記者會,揭露民進黨2024國會改革法案,竟不罰在國會殿堂說謊之官員,羅智強痛批,民進黨根本是在阻擋國會改革,曾代表民進黨參選立委的林志潔聲稱要確保官員的說謊權,講的正是民進黨的真心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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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智強表示,國會聽證調查權在立法院正密切討論中,然而於立法公聽會上,林志潔一番「官員說謊權」的言論,嚴然是讓官員「說謊無罪、調查無理」,「國會調查權」變成「國會說謊權」,林志潔完全說出民進黨的真實心聲,要將國會改革變成葵花寶典,將立法委員的監督權自宮,然後為行政官員來擴權。
羅智強表示,民進黨一直跳針說「毀憲亂政」,但在老牌民主國家都具有「國會聽證調查」相關制度,難道這些國家比台灣還不民主、不進步嗎?國會聽證調查制度需要藐視國會罪的立法,因為如果沒有處罰機制,官員就無所忌憚。倘若在國會說謊,在英國會被視為藐視法庭,最高監禁兩年;美國則會依偽證罪起訴,最高監禁五年;日本處三月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韓國則處一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羅智強強調,2016年的民進黨版,其實是會處罰在國會殿堂上虛偽陳述的官員,甚至2012林佳龍版,還會處罰在備詢、調查、公聽會時說謊的官員,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100萬以下罰金,但民進黨2024所提的國會改革法案竟然把虛偽陳述的要件拿掉,讓官員說謊無罪、不罰。羅智強質疑,民進黨這次號稱合憲、符合社會環境的國會改革法案,竟然拋棄過去要罰說謊官員的規定,希望民進黨可以知錯能改、撤回這份官員說謊無罪的惡法,立法委員應該要好好捍衛立法權,而不是捍衛官員的說謊權。
牛煦庭認為,林志潔的言論非常令人可議且不恰當,無疑是錯誤引用「被告不自證己罪,不另處罰」來形容官員,第一這不代表被告有說謊的權利,第二根本是角色定位不對,將官員證人的身份當成被告,更何況官員來作證當然是不能說謊。把私益與全民公益混為一談,官員涉及的都是國家大事、重大公益,更是完全沒有說謊的空間。林志潔就是要抹滅國會改革的正當性,讓公平正義無法被彰顯 ; 如此確保官員的說謊權益,民眾會如何看待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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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煦庭指出,該段言論甚至胡亂指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會被傳來調查,事實上,要有「明確事由」且必須與公共政策相關,且實務上,聽證調查的主要對象當然就是行政機關的官員,縱有傳喚民間人士協助釐清事實的需要,也不是愛傳誰就傳誰。需要有正當性,才有辦法邀請相關專業人士來做證,不要再用幻想不切實際的例子,加以打壓國會聽證調查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