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外海4月3日發生7.2級強震,造成台北捷運、鐵路等大眾運輸停駛,許多民眾上班遇此情形遲到,勞動部當天說明,勞工因地震無法準時到班或出勤,不可視為遲到、曠職論處,但有民眾卻被公司記了不給薪的「半天事假」。對此,勞動部長許銘春今(8)日表示,一般雇主會體恤勞工給薪,允諾將討論訂定實際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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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上午邀請勞動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銓敘部、教育部、國防部就「安心生養!試辦彈性育嬰假及如何提高男性育嬰留停比例」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立委陳菁徽質詢時關注上週地震的勞工權益,她說,上週三勞動部很快就發新聞稿,說明勞工因為天災導致交通問題,不能視為遲到或曠職,但工資卻要雇主和勞工自行協商,「我想請問,100個雇主中有幾個人會願意給有薪假?」
許銘春回應,天災是不可抗力,所以法律才會規定,不可歸責於勞資雙方,「不過我想一般雇主也是會體恤勞工,都會給(薪資)啦。」
陳菁徽表示,她接到民眾陳情,地震當天因交通因素遲到,被列為「半天事假」,儘管多數雇主會體恤員工,但沒有具體規範,職場上也難落實,希望未來可以考量訂定實際規範。
許銘春允諾,這個會來討論。
另外立委涂權吉也詢問,天災發生當天不能算遲到,是否會影響勞工的全勤獎金?
許銘春回應,當天不能扣勞工全勤,但薪水部分,因天災屬不可抗力情況,需要勞資雙方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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