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花萬元吹冷氣、不願付出醫藥費 台中惡父母害4歲遲緩兒燙傷亡

▲台中夫妻寧願月花萬元電費吹冷氣、上網打電動,卻不肯將嚴重燙傷的兒子帶往就醫導致喪命,最高法院判刑定讞,將面臨坐牢。(示意圖/取自Pixabay)
社會組/綜合報導-2024-04-03 12:01:56
台中市一對年輕夫妻育有3子,其中次子早產發展遲緩,夫妻倆擺爛不願帶兒子前往早療復健,寧願月花萬元電費吹冷氣、上網打電動,卻不肯將嚴重燙傷的兒子帶往就醫導致喪命,最高法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違背法令而遺棄致人於死罪,判父親7年10月、母親7年7月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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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這對年輕夫妻於2013年6月結婚,兩人平時僅靠男方打零工、娘家接濟,次子早產出生僅1336公克,自幼有發展遲緩現象,夫妻倆因經濟拮据消極面對次子遲緩問題,甚至幾乎不帶次子出門,導致次子4歲仍無法控制排便、無法溝通、長短腳行走困難等,身高僅85公分、體重12公斤,體型相當於1歲半的男童,面對醫院、親友與社工多次規勸安排追蹤檢查皆置之不理。

2018年11月17日,男童趁父母不注意單獨到浴室放熱水,造成全身30%二至三度燒燙傷,母親仍未將他送醫,只為他擦藥膏、包繃帶簡單處理,父親見男童傷勢嚴重打算送醫,卻被妻子以沒有醫藥費為由制止,最終眼睜睜看著次子傷勢惡化引發休克,送醫前已無呼吸心跳,經急救後仍宣告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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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審法院查出,父母經濟不穩卻不願捨棄電視、上網等休閒娛樂,每月上網費破千元,積欠大筆電信費用,租屋處夏季電費單月就破萬元,然而卻不願支付孩子醫藥費,因沉迷網路疏忽照顧孩子,且次子燙傷至斷氣24小時內,2人都在屋內難認不知情,依妨害未滿16歲之人發育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違背法令而遺棄致人於死罪,判父親7年10月、母親7年7月。

據了解,夫妻倆訴訟期間,又再生下1名女兒。全案上訴至最高法院,最高院認為判決無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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