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智光弊案延燒,現任、前任台北市長蔣萬安、柯文哲多日隔空互槓,更傳出真正事主為國民黨前台北市長郝龍斌,柯文哲還說「忍合約忍了8年。」對此,郝龍斌接受《聯合報》專訪時打破沉默,拿出關鍵合約證明柯文哲簽訂超過母約3倍之多的費率合約,甚至隱匿、帶走公文,已嚴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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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聯合報》報導,郝龍斌出示2011年北市府與台智光簽訂的光纖到府BOT計畫合約,合約中明白寫著北市府零出資,「為何柯文哲2017年簽訂超過母約3倍的費率合約?」更指控柯文哲不但隱匿公文、還把公文帶走,已嚴重違法。
「奉勸柯文哲不要惹我!」根據《聯合報》報導,郝龍斌說,這段時間他沒出來講話,就是要看柯文哲能扯到什麼程度,他自認清白可受考驗,如今也該是出面說清楚的時候,讓大家知道事實真相。
根據《聯合報》報導,郝龍斌說,郝市府與台智光的合約是建置案並非租約案,外界質疑當時簽讓利廠商25年的合約,主因委外建設營運(BOT)案年限沒有低於25年的,台北市光纖到府計畫歷經6次流標,第七次才由台智光得標,市府沒出付任何費用,也沒談過費率,光纖只建置到4個行政區,他就卸任了。
「當初訂合約給台智光下了2個緊箍咒」,根據《聯合報》報導,郝龍斌說,合約明訂未來市府機關要用的網路,台智光有優先議約權,但明訂費率上限,無論如何都不能高於母約,最多只能是中華電信的95%,市民則有9折優惠。另外,市府可隨時終止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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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聯合報》報導,郝龍斌說,2016年在柯文哲主導下的廉政委員會已裁示不立案調查,透過這樣的檢驗已足證他的清白,「柯文哲心裡應該有譜,我的操守絕對沒問題。感謝他用放大鏡多年檢視我。」
根據《聯合報》報導,郝龍斌指出,台智光案的真正問題在費率,柯文哲簽了比母約高3倍的費率合約,如果覺得有問題,終止權在市府,隨時可以終止,甚至也可以法辦,但柯文哲沒這樣做,「凡走過必留下痕跡」,租約拿出來一看就知道,柯文哲把公文藏起來,也不能掩蓋費率過高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