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1名徐姓男子因偽造文書通緝在案,日前徐男因於八德拖吊場領車遭人插隊故報警求助,員警到場處理並查證男子身分資料時,發現徐男係偽造文書通緝犯,隨即逮捕將其解送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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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警局新興分局中正所員警於3月29日20時10分許接獲男子報案,稱於八德拖吊場領車遭人插隊故報警求助,員警到場處理並查證男子身分資料時,發現徐嫌(49歲)係偽造文書通緝犯,隨即逮捕並於3月30日將其解送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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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調查發現,徐嫌係橋頭地院於113年3月13日所發布之偽造文書通緝犯,徐嫌向警方表示因未居住在戶籍地,渾然不知自已遭通緝。當(29)日20時10分許,徐嫌至八德拖吊場領車時認為遭人插隊故報警想討公道,不料自己已遭通緝自投羅網。
新興分局呼籲,民眾如因案被傳喚到庭或被判刑,應依限到案或執行,以免落得通緝身分,警方仍會持續加強查緝逃犯,捍衛司法追訴或審判效力威信,以維社會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