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歲紙雕師蔣嘉凱於2021年疫情警戒期間,前往便利超商購物時,因不滿被店員提醒規勸需佩戴口罩才能結帳,竟持刀活活捅死店員,一審遭判死刑,二審則打悲情牌獲判無期徒刑逃死。最高法院認為全案尚有待釐清之處,撤銷蔣男無期徒刑判決,發回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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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於2021年11月間凌晨4時許,當時口罩令尚未解除,蔣男從桃園市龜山區住處前往附近的便利超商,結帳時經29歲蔡姓店員提醒需佩戴口罩才能結帳,蔣男負氣沖沖地離去,返回住處拿口罩。隨後,他再回到超商結帳時,與蔡姓店員爆發爭執,將口罩丟擲蔡姓店員後離去,接著返家變裝攜彎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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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男又第三度回到超商,招手示意要蔡男步出店外,接著持預藏凶器朝蔡男胸腹猛刺13刀,其中3刀刺中心臟,導致大量出血,送醫不治。蔣男隨即遭逮捕,並依殺人罪提起公訴,一審認為其行為時仍具行為辨識能力,將他判處死刑;二審鑑定其精神狀況後,認為他確實因服用藥物導致辨識控制能力降低,依法減刑。
全案上訴至最高法院,認為二審認定蔣男有自首減刑的適用問題,也曾委託兩單位做出鑑定報告,最後採用對蔣男有利的鑑定結果,卻未說明對蔣男不利的鑑定報告為何不可採之理由,認為二審量刑調查程序違背法律規定,因此發回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