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28)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各縣市幼教業者為了節省營運成本,鑽法令漏洞,在新增幼兒園時,採「半個班」人力編制,僅設1位教保服務人員,使得幼兒照顧出現潛在風險與人力不足的困境,呼籲教育部立即修正《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無論班級人數多寡,皆應明訂每班都要設置2名教保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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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現行《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僅規定3至5歲幼兒園師生比1:15、班級人數上限30人,2歲以下幼幼班師生比1:8、班級人數上限16人,卻未強制每班要有2名教保員,該會近期接獲基層反映,地方縣市在新增幼兒園的時候,就鑽法規漏洞,節省成本招收「半個班」,讓某些幼兒園的班級,僅僅只有1位教保服員,讓幼兒陷入風險。
侯俊良提到,6歲以下幼兒的教育與照顧,其實需要隨時有教保服務人員在場,以因應各種突發狀況,因此1個班級的配置至少應該要有2位教保員,才符合最基本的安全需求。在這種高風險的「半個班級」內,各種驚險況層出不窮,例如有幼兒嘔吐時需要消毒清潔、或者有人拉肚子不舒服或幼兒之間的紛爭,老師根本沒有辦法1個人,同時處理這些事情。
侯俊良說,這類情況在2歲的幼幼班更為嚴重,部分縣市甚至規畫「半個班級」的幼幼班,只配置1位教保員,不光只是用餐、潔牙與生活自理等,教保服務人員根本難以好好指導,連午休時間幼兒累了也無法一一安撫,導致幼兒情緒不穩定,甚至最基本的清潔消毒也幾乎是無能為力,完全是直接降低幼兒照顧的品質。
侯俊良指出,經該會內部調查,目前全台所有縣市的幼兒園內,幾乎都有僅配置1位教保員的狀況,一旦班級內有突發狀況的時候,只有1個教保員該如何兼顧其他幼兒的安全?可說是完全未考量幼兒照護最佳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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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林宜瑾提到,調降幼兒園生師比的核心精神是希望孩子們能獲得更好的教育和照顧,而不是只要有調降就好,請相關單位拿出最積極的態度面對台灣幼教發展,帶頭把照顧孩子這件事情做到最好。
全教總認為,幼照法應該回歸最基本的教保本質,每班均應配置2位教保服務人員,法令規範的班級人數,僅是作為公共服務的上限,而非教保服務人員編制的標準;並提醒教育部,目前幼照法相關的法令文字,無法回應教保現場真實的需求,教育部應該即刻修法,回歸到教育本質的思維,「立法保障幼兒園每個班級都均應備置2位教保服務人員」,不應該再讓各縣市出現「半個班級」的切割式教保服務,才能完整守護幼兒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