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與富商前夫汪小菲離婚,扯出被積欠1.7億元債務的風波,S媽對外披露大S賣掉信義路豪宅,把獲利8000萬存入共同帳戶,當作繳松勇路豪宅房貸的錢,卻被汪小菲擅自領走,知名律師蘇家宏在節目《新聞挖挖哇》分析,汪小菲把財產搬走的作法恐已觸法。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媒體人呂文婉提到汪小菲不想跟岳母住,把大S手上的豪宅賣掉買新的,前間房子8000萬獲利放進共同帳戶,慢慢繳房貸,結果大S有天打電話來說錢都不見了,才知道被汪小菲領走,S媽傻眼嘆女兒:「怎麼那麼糊塗。」
蘇家宏律師分析,台灣的銀行並沒有辦法開共同帳戶,「很多人講這是我們共同帳戶,可是其實仔細看名字還是一個人的,名字如果是我太太,我太太就可以把錢領走。」因此大S要保障自己,「最好保障的方式是用自己名字(開戶)。」
不過蘇家宏律師提到,大S可以透過律師主張汪小菲在明明知道法院要強制執行、扣押財產的狀況下,事前把財產搬走,「這個可能是刑事上的罪名。」事實上,大S曾就汪小菲搬走4幅名畫這件事告他毀損債權,檢方作出不起訴處分。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想看更多最精彩、勁爆的娛樂影音,請鎖定「NOW娛樂」Youtube頻道更多最即時、最熱門的娛樂新聞,請加入「NOW娛樂」粉絲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