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前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跟台北市長蔣萬安為了台智光監視器案隔空交火。立法院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昨晚也在臉書貼出台北市警局「錄影監視系統專用網路服務採購案」詳細價目表。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游淑慧質疑,帶走那麼多市府文件,目前市府找不到3M、2200元費率,如何計算的文件,要不要也秀出來?對此,陳智菡今(26)日出面回應,公文都是公開透明,「如果不留著這些資料防身,難保不會被想要混淆視聽的小人暗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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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遭質疑取得公文正當性,陳智菡今天下午受訪表示,這些公文都是公開透明,公開透明是原則,不管訂定契約、開會資料,公文系統去查了都會有,「蔣萬安查不到,是很笨,還是在裝傻?」,如果不留著這些資料防身,難保不會被想要混淆視聽的小人暗算。
陳智菡認為,台北市政府現在似乎一直搞錯重點,不是費率問題,如果有問題,為何蔣市府沒有降費率才去跟台智光議價?顯然費率不是問題,重點是為何要配合廠商要求,全面從2M提升到3M,議約不是一人、兩人事情,相關資料、公文開會紀錄,資料只要公開調就有,蔣市府一直拿不出來,是真的不知道,還是不願意去調?背後動機跟理由又是什麼?幫誰遮掩事實?
陳智菡表示,議約過程中,警察局首先有需求會先詢價,了解相關報價後,資訊局去看價格落差訂定多少合理,再請教費率審定委員會,這些有開會紀錄、公文可以查詢,「找不到公文不知道是不想拿、不願拿,還是幫誰遮掩真相?」陳智菡說,問題在於前台北市長郝龍斌的不合理條約,母約本身有問題,限制住很多問題,蔣市府任內也有18子約,糾結2200元,若有問題,為何蔣萬安還要用2200元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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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智菡說,今年2月26日市府警察局多局處,還去跟台智光議價,2200元降低到2100元,議會預算先砍預算,再跟台智光議約,本來就可以砍價,砍了才重新跟台智光談價錢,當中有非常多貓膩,台北市政府跟某些台北市議員,真相如何非常清楚,不要再顛倒是非。
陳智菡會後補充,根據105年「GSN VPN 光纖網路(專業型)費率表」,當年1M的月租費1,750元(優惠價1,400元)、2M的月租費3,000元(優惠價2,400元)、4M的月租費6,000元(優惠價4,800元);對照市府於106年與台智光簽訂之費率表1M的月租費760元、2M的月租費1,680元、4M的月租費3,040元,相較當時的GSN費率,確實有較為優惠。另因當時並無訂定3M的月租費,故於109年依據2M及4M推計3M的月租費訂為2,280元,介於2M(1,680元/月)與4M(3,040元/月)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