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立法院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昨(25)日晚間指稱「北市府跳針費率」,台北市政府副發言人郭音蘭今日反擊,這不叫做跳針費率,這叫做「問了好多次同樣問題」,但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前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2位前市府首長們卻一再迴避不肯回答,再請教一次,3M月租2200元這個費率的議價記錄到底在哪裡?請陳智菡和黃珊珊討論一下,如何詳細而明確解釋2200元費率怎麼來的?為什麼要開警察局的專案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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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智光監視器案弊案延燒,台北市長蔣萬安25日宣布,即刻啟動解除106年柯市府簽訂專案費率合約相關作業,因為子約訂出3M要2200元專案費率,所以即刻進行解約動作。但陳智菡晚間痛批,106年合約根本沒訂出3M費率,現在台智光涉弊,北市府可以研議解約,一直跳針費率,反而像是護航廠商。
郭音蘭回應,護航廠商四個字,是非常嚴重的指控,陳智菡千萬不能說謊不打草稿,蔣萬安市長的團隊當中,誰在什麼時候護航哪個廠商,請直接指名道姓說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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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強調,如果真的要談護航廠商的話,台智光的3M費率是在柯文哲任內定的,依照陳智菡的邏輯,難道要說柯前市長在護航廠商?難道要說,拿不出議價紀錄,拿不出費率標準,是黃珊珊在放水和護航嗎?
針對陳智菡指稱106年沒有3M費率,郭音蘭表示,該不會就因為專案合約是106年定的,她就覺得只範定了106年這一年吧?這份協議書所規範的範圍,不是只有106年1年,而是到125年,而且是柯市府任內簽的;陳智菡當過市府發言人,不可能不知道吧?109年的3M月租2200元專案費率,就是在106年專案合約架構之下定下,陳智菡是不是真的沒有讀過合約第7條?或許日後代表政黨的立法院黨團來評論市政的時候,在發言之前先看完整份合約,再來討論,才能就事論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