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彌陀區37歲黃姓海軍士官,前日載68歲母親行駛到南寮漁港後落海,警消獲報合力救出受困母子,母親送醫急救仍不治。檢警相驗確認為溺斃,黃男供稱不忍母親失智受苦,多年照護下不堪壓力,才會帶母親走上絕路,不過根據黃母就診紀錄,僅有慢性病史,並無失智等相關診斷證明,動機啟人疑竇,經橋頭地檢署複訊後,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向法院聲押,今晨裁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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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現年37歲的黃男為海軍保修指揮部左營支部士官,從軍多年,24日中午駕車載著68歲戴姓母親行駛至彌陀區南寮漁港,連人帶車衝入海中,岸巡隊員聽聞聲響隨即下海救人,率先拉出駕駛組的黃男,約過40分鐘後才成功把黃母救出,無奈獲救時已無生命跡象,送醫搶救仍不治。
黃男供稱,母親罹患失智症,且情緒不穩定,需要時刻關懷,因長期照護壓力大,又不忍母親久病受苦,擔心日後無人照顧,才會鑄下大錯。訊後依加工自殺罪移送橋頭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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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檢警卻查無黃母身心科就診紀錄,醫學中心就診紀錄僅是慢性病,並無失智症等相關診斷敘述,最後認定黃男行為明顯致母親於死,涉犯《刑法》272條「蓄意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年長者、身心障礙者、婦女及孩童者」重罪,昨晚已向法院聲請羈押。
橋頭地院認為,黃男涉犯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犯罪嫌疑重大,該罪屬最輕10年徒刑重罪,並有相當理由足認被告恐有逃亡及勾串證人之虞,且有羈押之必要,故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