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府監視器案,台北市長蔣萬安今(25)日表示即刻要跟廠商台智光就柯文哲市府任內簽訂的子合約進行解約。對此,曾擔任台北市府發言人的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批評蔣萬安,因為無能所以開始張飛打岳飛,該費率本來就是一年一約,否則今年警察局是如何重談議價?蔣萬安若真的有膽識,就直接解除113年合約或郝市府的母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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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無能,開始張飛打岳飛。」陳智菡點名蔣萬安「錯了」,台北市跟台智光的傳輸費「費率」本來就是一年一約,不然今年2月26日,北市警察局是怎麼去重談議價的?結果,113年的蔣市長為了轉移焦點,竟然說要解除柯文哲106年已經履約完成的合約,是找張飛來打岳飛?
陳智菡說,蔣萬安領導的市府真的非常荒謬,台智光的合約是郝龍斌時代簽的,後面衍伸的子約也是照母約而來,蔣萬安不敢碰有問題的母約,還時空錯亂,找一個已經終止的約在虛張聲勢。再解釋一次,臺北市政府各機關為何要優先租用台灣智慧光網提供的「臺北市政府網際服務網」(TGSN)?
因為依據郝龍斌前市長與台智光簽訂的「臺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契約書第8.6條「採購項目」中明確議訂:「本府所屬機關(含本所屬機關/構、學校暨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以上簡稱適用機關)於營運期間『 #優先租用本案網路服務』,也就是包括警察局錄影監視系統、各機關可租用部分」都要優先給台智光簽訂開口契約。
關於費率,陳智菡說,依照合約台智光的GSN費率必須比現行GSN費率優惠95折,每年經過臺北市政府價金委員會核定後公布實施。106年,台智光的確提供較中華電信便宜7%的價格給北市府,但若用現在的費率來看也真的會覺得比較貴,那是因為當網路費率基礎建設與供給變多,價格就會下降,所以106-109核定2200元,到了112年公版費率(TGSN)已降至1,761元,價差達439元,就好像以前手機通話費比現在貴很多,蔣萬安跟著名嘴一起亂,通通混在一起真的很外行。
且當年警察局子約還要求台智光提供很多加值服務項目,因為服務內容不同,更需依每年由資訊局審定的TGSN費率去議價;結果現在蔣萬安市長不敢面對問題,還來個超時空大亂鬥,113年要解除106年已經沒有在用的費率議約,這到底甚麼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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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智菡最後說,蔣萬安若真的有膽識,就直接解除你們在113年的開口合約,或把郝龍斌市長任內有問題的母約廢了,你敢嗎?
陳智菡隨後也於留言處補充道,今年2月26日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跟台智光重新議價,是因為被議會砍了1900萬,台北市政府才去找台智光砍價,砍到3M費率2100元,建議北市府公布一下會議紀錄,過程離奇,「請問蔣市府如果覺得柯市府核定的3M價格太高,怎麼不早點砍?要等到今年被議會刪預算才砍?再問蔣市府,如果覺得3M太貴,為何還全面升級到3M?是在圖利廠商?請蔣市府不要一直自打臉,看了很不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