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24)日初審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提案《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內文明訂,為加速推動花東快速公路之整體交通建設與發展,本條例所需建設經費上限為2500億元。不過交通部書面報告直言,本計畫建設規模與經費龐大,且依《憲法》規定,立法院不得提議增加行政預算,本條例有立法權干預行政權的憲政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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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意見包括,目前已有《花東地區發展條例》,無須另外設置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發展基金;本計畫路廊行經至少約11個原民部落,根據《原住民族基本法》規定,相關計畫應諮詢原民部落同意始得開發;且花東快的計畫案建議經專業評估結果後,再由行政院中長程個案計畫審議程序辦理,尚無設置特別條例需求。
交通部結論,本案實質內容,目前仍在評估規劃,立院應尊重行政權,不宜擅為增加預算支出,本條例有窒礙難行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