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權團體今天(23日)下午兩點在立法院前集合舉辦遊行陳抗活動,針對日前通過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表達不滿,修正草案其中包括1200元以下罰鍰不開放檢舉、不記點等內容,路權團體高喊退回修法草案等5大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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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副總統賴清德、交通部長王國材簽下行人宣言,承諾將「行人安全」作為任內最重要的事,然而,行政院會日前卻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有許多嚴重危害道路安全的違規項目將無法檢舉,包含違停在「人行道、行人穿越線、路口、快車道、公車站、消防栓、學校」等地及 「併排臨停」,甚至連違停「身障專用格」也列入,總共10項,引來路權團體不滿 。
路權團體今日舉行2場抗議遊行,其中,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在立法院前以「退回交通惡法—停止殘害交通」為主題,舉行大遊行,並為去年交通事故死亡3023人舉辦路祭,要求立院退回修法草案。
聯盟表示,這些項目若未來修法通過,除變相開放違規、對守法駕駛不公、損害用路人性命,也踐踏身障者最基本的生存權。並指出 ⺠眾檢舉制度是因應台灣在我國警力不足,警察檢舉只佔了總體舉發量的三分之一,檢舉違規是弱勢用路人所能採取自我救濟的最後手段,也是是對抗違規人心理的制衡機制,目的是制衡違規行為。
遊行前,路權團體呼喊5大訴求口號,其中包括改善道路工程、規劃配套措施、建立回訓制度、改革交通執法、退回修法草案等。
路權團體表示,道路應規劃合理的上下客區、臨時停車格、避車彎、卸貨區等,以從根源解決職業駕駛的需求。而在道路環境改善前,應有相關的配套措施,如貨車卸貨應放置三角錐或車擋警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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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許多國家都有駕照回訓制度,確保駕駛人仍有駕駛能力及宣導法規的更新。台灣的駕照容易取得,一張還能用終身,應建立有關不適任駕駛、高齡駕駛等的回訓制度,建立合理管控駕駛人的措施。
他們還提到,既然政府拒絕警民合作,就要扛起責任,具體評估與規劃執法人力需求及增加基層參與,增設停管處的交通助理員,以改善執法量能不足的問題,拒絕短期專案作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