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電價今(22)日拍板定案,平均電價上漲11%。台電估計,在行政院補貼1000億到位與電價調漲後,將使台電營收增加625億,預估今年虧損約100億至120億,累虧金額上看392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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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價自4月1日起調漲,平均電價自3.1154元,上漲至3.4518元,民生用電部分,住宅330度以下、小商店700度以下電價調幅3%,住宅331至700度、小商店701至1500度電價調幅5%,住宅701至1000度、小商店1501至3000度調漲7%,住宅用電1001度以上、小商店3001度以上調漲10%。此次電價調整對民生用戶的影響,每月用電700度以下者,占93%,共1250萬戶受影響;小商店每月用電1500度以下者,占84%,共計76萬戶受影響。
針對產業用電大用戶,以及網路資料中心(IDC)高用電者,則採較高調幅以合理反映用電成本,用電量5億度以上且兩年用電平均正成長的「特大戶」,以及用電量0.5億度以上的網路資料中心,依用電量規模調漲15%至25%。
外界好奇,經過此次調漲電價,以及政府補助與台電增資後,台電今年虧損狀況將會有何改善?台電副總經理王振勇表示,台電若無調漲電價,也未獲得行政院補助,台電今年虧損恐高達到2100多億,如今最終決議出爐,電價平均調漲11%,且按照最新燃料價格推估,可節省380億元成本,預估今年虧損約100億至120億,共計累虧約3920億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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