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王」周杰倫擁有高人氣,去年他與經紀公司杰威爾音樂控告大陸的網易公司,原因是網易公司前年疑似以周杰倫的名字為遊戲《天下3》做宣傳,但周杰倫方面並沒有同意此事,而該案一審結果為告訴被駁回,網易公司免賠205萬人民幣(約台幣905萬元),周杰倫、杰威爾音樂提出上訴,預計將於3月26日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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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杰倫、杰威爾音樂指控網易公司為了宣傳遊戲《天下3》,打出會送周杰倫專輯《最偉大的作品》以及演唱會門票,還在遊戲中以周杰倫的新專輯元素,打造遊戲道具販賣,不過這一系列宣傳活動,都沒有與周杰倫方面洽談,也並沒有獲取對方同意。杰威爾以「蹭周杰倫知名度提高商品曝光、增加玩家獲取利益」為由,認為這是不當競爭,還有誤導的可能,並求償205萬元人民幣,其中包含經濟損失200萬元人民幣(約台幣883萬元)與維權費用5萬元人民幣(約台幣22萬元)。
今(19)日傳出該案二審將於3月26日開庭審理,事實上該案一審判定被告《天下3》勝訴,法院駁回杰威爾音樂索賠的205萬元等全部訴訟,法院認定,轉發抽獎的模式是微博中常見的宣傳方式,而遊戲自費抽送的周杰倫數位專輯活動,不具備盈利性,也無法讓公眾產生周杰倫是代言的聯想,沒有違反商業道德,也不構成不公平競爭。《NOWnews今日新聞》詢問周杰倫所屬杰威爾音樂,杰威爾音樂回應:「此為未經本公司授權的商業行為,公司一定會採取維權動作,捍衛藝人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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