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1歲男童被保母凌虐致死案,不僅腿被打到骨折變形、指甲被拔光、牙齒僅剩4顆,就連生殖器也被燒黑,全身體無完膚休克慘死,該案被受民眾關注,有網友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虐童致殘,加重刑責;虐童致死者,唯一死刑」的提案,3月12日提案,3月13日進入附議階段,3月14日就通過,現在正等待機關回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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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12日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虐童致殘,加重刑責;虐童致死者,唯一死刑」提案,立即引起大批民眾響應,13日進入附議階段後,14日就通過2萬人連署門檻,目前正等待相關機關回應中,若有民眾仍想附議,仍可於58天內進行附議。
根據網友提案內容,主要針對刑法第271條、第286條,提案應分別增設「虐童致死者,唯一死」,與對於未滿16歲之人,施以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之健全或發育者,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意圖營利而犯前項之罪者,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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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網友留言給予建議,「想請政府 社工必須定時帶孩童前往醫院健檢 並要求嚴格執行 避免假報告 至少檢查能知道孩子是否有外傷是否營養不良」、「只要有虐童,不論傷勢輕重,都要處以重刑。除了對惡毒保母羈押禁見之外,對與她同住的家人及其伴侶,都應該拘提到案連坐處分,因他們知情隱匿不報,很有可能也是共犯」、「虐童致殘、致死者,都鞭刑+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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