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全台掀起搶ETF熱潮,00939、00949申購詢問度破表,甚至有民眾想解定存、抵押房子來搶購,金管會盯上相關亂象,多管齊下加強監理,也將強化網紅行銷管理,相關規範預計今年底前完成。此外,公平會已在112年2月修正「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網路廣告案件之處理原則」,將網紅等社群網站用戶明確納入規範,如果涉有廣告不實,將被處5萬元至25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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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台灣高息動能ETF(00939)以531億的巨量級規模成立,熱潮延續到元大台灣價值高息ETF(00940),由於都是月配,且00940發行價僅10元,因此引發「全民搶ETF運動」,甚至傳出不少民眾想解定存、抵押房子來搶購00940,甚至搞不清楚怎麼狀況就搶著匯款,也讓銀行員快瘋了,經手匯款破千萬元。也有通路商網路系統塞爆,一度暫停受理申購作業,大家自嘲是「系統壓力測試」。
面對台灣ETF規模短短1年暴增逾1.5兆元,金管會要出手降溫,多管齊下加強監理,也將強化網紅行銷管理,年前增訂強化投信事業及基金銷售機構管理網紅廣告行為自律規範等。
日前金管會官員強調,就健全整體市場立場來看,投信與網紅合作行銷行為確實有必要強化管理,以避免網紅誤觸法規、誤導投資人,金管會也已請投信投顧公會研議強化自律規範,目前已在研議修正「會員及其銷售機構從事廣告及營業活動行為規範」,擬增訂強化投信事業及基金銷售機構管理網紅廣告行為的自律條款,預計今年底前完成。
根據現行投信投顧公會規範,投信事業透過網紅自媒體從事基金付費置入性行銷廣告,必須在廣告內容明顯揭露「某某公司贊助播出」等警語,讓投資人可清楚識別此為廣告行銷資訊。
而公平會為防範網紅代言廣告有不實的情形,日前提醒已經在112年2月修正「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網路廣告案件之處理原則」,將網紅等社群網站用戶明確納入規範,如果涉有廣告不實,將被處5萬元至250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網紅經常透過IG 、臉書及YouTube等媒體平台以直播、長篇圖文、短影音(Reels、Shorts、TikTok)、IG 限動精選、長影片等方式行銷產品,不論是賣自己的產品或是由廠商提供給網紅對外刊播銷售,網紅都是賣家身分,如果廣告內容不實,網紅都會被認定是廣告主,可依公平交易法第21條規定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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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網紅不具賣家身分,而是在幫廠商代言,僅描述某產品值得推薦或親身體驗結果有效,或進行誇大不實的宣稱,此時網紅仍是公平交易法上所稱的「廣告薦證者」,如有不實,造成消費者損失,除須與廠商同負連帶賠償之民事責任外,如經公平會查知網紅明明知道內容不實,仍然和廠商故意共同為不實廣告,網紅和廠商還會同時再受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之規定,予以處罰。
為避免網紅為了拚業績過度吹捧產品,公平會特別呼籲網紅應注意公平交易法及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法令,勿踩廣告不實的紅線。此外,公平會也特別提醒消費者,對任何產品都應該透過各種管道深入了解相關產品資訊,而非片面聽信特定廣告,以免做出不當交易決定,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