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年僅1歲半的男嬰,在等待收養期間由兒福聯盟媒合劉姓保母姐妹照顧,豈料卻慘遭凌虐致死,昨(12)日負責訪視的陳姓女社工被依偽造文書、過失致死罪移送偵辦,不過過程中有不少民眾認為警方上銬違反比例原則;對此,北市警局長張榮興表示,陳姓社工依照法規上戒具,不過帶隊隊長沒有審酌當事人的情形,由於戒具外露,導致帶隊偵查隊長處分申誡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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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男嬰在2023年底透過兒福聯盟,轉介給領有證照的劉姓保母照顧,未料僅短短3個月,男嬰就因呼吸困難送醫搶救,最終不治。院方治療時發現,男嬰身上有多處瘀傷等,包括頭骨凹陷、屁股及雙腿骨折變形,指甲被拔光及牙齒只剩下8顆,立即依規定通報警方及社會局介入,不過劉女否認施暴,辯稱是男嬰是自己跌倒撞傷,至於斷牙則是因有磨牙習慣造成。
昨天檢調搜索兒福聯盟辦公室,並將涉案社工帶回調查,搜索範圍包括辦公室及社工住家,搜扣內容包含相關文件紀錄及社工的筆電電腦和手機等電磁紀錄,全案朝偽造文書罪、過失致死罪擴大偵辦,陳姓女社工列為被告,訊後移送北檢複訊,不過移送時,女社工遭上銬的畫面,引發社會大眾質疑。
台北市警察局長張榮興今天下午大動作召開記者會,向各界致歉。張榮興指出,上銬屬於依法執行職務,不過因為陳姓社工當時移送地檢署,被媒體拍攝到手銬外露,所以才會依照規定將會有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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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榮興說明,使用戒具不當部分,在於陳姓社工移送地檢署接受複訊,被媒體拍攝到有上銬到畫面,確實在執行《拘提逮捕解送使用戒具實施辦法》第6條,使用戒具時,除應遵守比例原則,不得逾必要之程度之,另應注意之第2項「必免公然暴露使用之戒具」,所以依規定處份偵查隊長申誡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