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1名1歲半男嬰,由於父親跑了加上母親入監服刑,去年9月經由台北市社會局轉給兒福聯盟,再轉給合格保母照顧,未料卻發生令人髮指憾事,男嬰出現腿部骨折、顱部瘀血等傷勢,甚至指甲遭保母拔光等,保母及她妹妹還拍照炫耀,男嬰3個月後於身亡,引發民眾憤怒,2人也已遭收押。對此,資深媒體人羅友志悲歎,1歲半的孩子才剛會走,就真的走了。「是我們犯的一連串錯誤,殺死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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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友志表示,爸媽犯罪入監,新北市「按照法規」,寄養給中央核准的兒童社福單位管理的合格保母。然後,然後,「合格」保母就虐死了他…「我們的社福有沒有在做,有!都按照規定在做!」
羅友志指出,問題是,規定是僵的,人是活的,規定是善意的,做的人是詭譎難測的,正常家庭找保母都難找了,中繼保母會多嗎?正常家庭找的保母,都一天到晚傳出虐嬰了,爸媽都不在的寄養、中繼保母,沒有爸媽在背後的壓力,行為理解上,會用無比的愛心對待孩子嗎?誰來當那個給保母更大壓力的「爸媽」?就是政府。
羅友志指出,看地方政府說詞,感受到「父愛母愛」了嗎?還是因為孩子出身就是「爹不疼、娘不愛」,「我們按照規定就好!」?所有人出征兒福聯盟,只有他們的錯嗎?新北市政府說「中央核可」的!他們納稅三萬元,委託你們照顧這位出身就悲情的孩子…現在剛會走,就走了。你們都說「按照規定」,那就是爸媽該死、孩子反正就死了是嗎?該死的「按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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