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炎亞綸去年遭到網紅耀樂指控,持有兩人的私密片,由於當年耀樂為未成年,因此炎亞綸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被起訴,上(2)月23日炎亞綸親赴法院繳交150萬具保金,解除限制出境、出海,前往海外工作。今(11)日士林地院進行進行第3次庭審,稍早庭後雙方已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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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案發經過,去年6月,耀樂提告炎亞綸在他未成年時期,違反他的意願拍性影片,還將影片散布供人觀覽,炎亞綸辯稱「為了助興才拿手機拍影片,不知影片為何外流」,不過士林地檢署認定,炎亞綸涉犯「製造少年猥褻行為電子訊號」及「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等2罪嫌起訴。
最終,炎亞綸被控強制性交罪部分,士檢認定罪嫌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耀樂不服聲請再議,經高檢署審查認為檢方調查完備,駁回再議,炎亞綸獲不起訴確定。
由於涉案,炎亞綸遭到境外管制,日前由於期限屆滿,士院裁定准具保150萬,在上(2)月23日炎亞綸親赴法院繳交150萬具保金,當時炎亞綸表示,「一直以來面對大眾,都有一份責任感,公眾人物的基礎是來自社會大眾的信任,這也是我持續保持的核心價值和信念。我信任司法,也很謝謝司法,需面對的,我必定去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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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士林地院今第三度開庭,炎亞綸先委託律師到法院與對方調解,炎亞綸隨後到場,稍早,雙方調解成功,耀樂步出地院時受訪表示,這個案件已經持續了好一陣子,希望可以趕快落幕,可以回歸正常的生活,謝謝大家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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