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亞綸第三次開庭!再嘗試與被害人調解 現身士林地院不發一語

▲士林地院今(11)日下午進行第3次庭審,傳喚炎亞綸與留存影片的陳姓被告,預計將與被害人試行調解。(資料照/記者詹鎰睿攝影)
記者孫唯容/綜合報導-2024-03-11 16:55:36
藝人炎亞綸去年遭到網紅耀樂指控,持有兩人的私密片,由於當年耀樂為未成年,因此炎亞綸遭依「製造少年為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及「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罪」起訴,上(2)月23日炎亞綸親赴法院繳交150萬具保金,解除限制出境、出海,前往海外工作。士林地院今(11)日下午進行第3次庭審,傳喚炎亞綸與留存影片的陳姓被告,預計將與被害人試行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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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案發經過,去年6月,耀樂提告炎亞綸在他未成年時期,違反他的意願拍性影片,還將影片散布供人觀覽,炎亞綸辯稱「為了助興才拿手機拍影片,不知影片為何外流」,不過士林地檢署認定,炎亞綸涉犯「製造少年猥褻行為電子訊號」及「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等2罪嫌起訴。

最終,炎亞綸被控強制性交罪部分,士檢認定罪嫌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耀樂不服聲請再議,經高檢署審查認為檢方調查完備,駁回再議,炎亞綸獲不起訴確定。

由於涉案,炎亞綸遭到境外管制,日前由於期限屆滿,士院裁定准具保150萬,在上(2)月23日炎亞綸親赴法院繳交150萬具保金,當時炎亞綸表示,「一直以來面對大眾,都有一份責任感,公眾人物的基礎是來自社會大眾的信任,這也是我持續保持的核心價值和信念。我信任司法,也很謝謝司法,需面對的,我必定去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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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士林地院今第三度開庭,炎亞綸先委託律師到法院與對方調解,經將近1小時的調解拉鋸戰,炎亞綸接獲律師通知後,才抵達法院,面對媒體詢問炎亞綸不發一語,是否已與耀樂達成和解,尚待庭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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