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去(2023)年底發生一起嚴重兒虐事件,一名1歲半的男嬰經社會局與兒福聯盟轉介後,疑似遭保母虐待致死,且保母曾以其他孩子生病為由、拒絕兒福聯盟社工訪視。對此衛福部社家署表示,將與地方單位了解初任保母的訪視情況,並研議針對2歲以下的年幼孩童訪視密度與安全網進行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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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一名1歲半男嬰凱凱(化名),因為家庭功能不彰、父母都入監服刑無法照顧,因此經社會局、兒福聯盟轉介給一位劉姓保母照顧,並在2023年9月托育之後,由兒盟社工定期訪視、留存紀錄,且9、10、11月都有社工當面訪視,但12月時,該位保母稱「另一位社區托育的孩子生病」,因此社工改期訪視,不久後就傳出男嬰死亡的消息。
該位男嬰於去年12月突然呼吸困難,劉姓保母一度在家自行急救,發現無效後送醫,並辯稱男童噎奶嗆到,但醫院發現凱凱全身有多處傷痕,且左側屁股嚴重變形,牙齒斷了4顆,並因此通報家暴事件,由檢察官會同法醫相驗後,確認是人為傷害。
據了解,劉姓保母在照顧凱凱期間,幾乎每天都只給孩子吃烤焦或快壞掉的食物,甚至要孩子去浴室進食,且稍有不順就會打罵孩子,白天罰站、只要稍有搖晃就會被「愛的小手」打,晚上睡覺雙手也會被反綁成木乃伊,導致凱凱全身多處外傷,且劉姓保母與其妹妹將虐待過程當作笑話、平時傳LINE嘻笑。
對於這次案件,社家署副署長張美美表示,保母管理是地方責任,保母採用居家登記證,各縣市都有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做管理與輔導,中央會加強與地方合作,要求落實保母訪視,後續也將繼續跟台北市了解情況,看看有沒有補強作為。
張美美說,目前規定初任保母需在收托兒童後的30日內進行第一次訪視,對於本案,目前考量2方向進行改進,一是了解地方政府對於初任保母的訪視情況,二是與地方政府討論2歲以下年幼孩童的訪視密度、安全網加強等作為,但依據法規,保母應不能拒絕訪視,否則可以依照《兒少權法》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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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