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陷入數十年來的低迷狀態,為了對經濟注入新的活力,北京當局近來接連推出措施或法律,來提振民營企業的信心。但有分析指出,若是中國不進行政治結構改革,沒有法治制度的保障,再多的法律規定也無濟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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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美國之音》報導,中國官媒日前稱,中國的《民營經濟促進法》起草工作已經啟動。這項擬議中的草案將聚焦民營企業核心關切議題,包括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執法公正司法、中小企業帳款拖欠治理等。
報導指出,這是繼去年7月19日出台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31條措施」之後,北京當局為了提振民營企業信心,讓民營經濟幫助中共應對各種國內外經濟、貿易困難,乃至地緣政治挑戰,努力維持中國經濟不崩潰的一項重要立法。
不過美國歐道明大學(Old Dominion University )管理學院國際商業教授李少民向《美國之音》表示,在推出31條措施後,北京當局又「迫不及待」地制定新的法律,可見31條措施未有效果。這不僅是在炒冷飯,更反映出中國經濟已經到了非常壞的地步。
李少民進一步指出,提振民營企業信心就像在爬樓梯,要一階一階的往上,但信心打壓就像在坐電梯,一下就到最底下。他更直言,中國對民營企業一會兒大棒,一會兒蘿蔔,已經讓中共的信用喪失殆盡。
民營經濟在中國經濟發展中佔舉足輕重的地位,常被歸納為具有「56789」的特徵,即民營經濟貢獻了中國經濟50%以上的稅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術創新、80 %以上的城鎮就業、90%以上的市場主體數。
但是在中國經濟起飛上做出重大貢獻的民營經濟,最近幾年卻面臨北京當局的「監管」,頻頻受到打壓之下,付出了經濟代價,更摧毀了民營經濟對北京當局的信心。
過去一段時間以來,「國進民退」(國企進,民企退)在中國經濟發展政策中大行其道,尤其是在2017年中共十九大後,北京當局對市場的干預越來越明顯,近幾年來對民營企業的監管更是重拳。
華府「信息與戰略研究所」所長李恆青指出,北京當局現在要搞一個民營經濟促進法,用法律來保護民營企業家,給民營企業家們定心丸,推動民營經濟再一次騰飛,這是「沒有用的,多此一舉」。
李恆青表示,民營企業家需要的是保護財產產權,有一個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當發生糾紛時,有一個法治社會,能夠依法來審理他們之間的紛爭,保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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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躺平和每況愈下的民營經濟和民營企業對當局信心不足,李恆青認為,要重振民營企業家信心,根本出路是進行所謂的結構性改革,而不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他表示,現在中國政府也在講結構性改革,但他們不會去做結構性改革,因為結構性改革就是要真正變成法治,而不是人治。「如果不進行政治結構,政治體制的改造或變革的話,那不會真正建立一個法治社會。」
李少民則表示,必須讓產權、法律、市場這些統統獨立於黨之外,才能夠讓民營企業真正有信心。「這不是與虎謀皮嗎?黨怎麼能答應啊?這條不答應,他說出大天,都沒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