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視為租屋族福音的「112-113年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方案,也就是租屋補助,從去年7月到今年1月底,共計已核定40萬4211件,上周陸續有不少租屋族嗨喊:「終於領到錢了!」有人一次領6筆,爽拿超過2.6萬元。不過卻有租客收到一紙「還錢公文」,控因「查到房東逃漏稅」,而要她吐還先前發放、總計2.8萬元的租屋補助,還強調「
未繳清要強制執行」。對此,崔媽媽基金會痛批「這是擾民」!主責的國土署也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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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日前在Dcard上發文表示,她申請第一期租屋補助時有通過,並且確實有領到補助金額,但去年要申請第二期時,才通知她「查到房東逃漏稅」,不但新申請沒通過,還被要求返還已入帳的第一期補助金,溢領金額2萬8062元。她認為,自己根本不知道房東逃漏稅,覺得很冤枉、很委屈,好奇問是否有人和她遇到相同狀況。
貼文引發討論,網友一面倒認為「房東逃稅干房客屁事」,批評「選前通過補助先給錢,選後說審錯了要人還錢」,認為房東沒稅籍,但房客有租屋事實,應該叫房東補稅籍,而不是要房客吐還租屋補助。
租屋補助去年就出包,至少180戶被討錢
事實上,去年就發生一波租屋補助出包,超過180戶被追討數千至數萬元已核發的租屋補助金,《NOWnews今日新聞》也曾獨家揭露
租屋補助烏龍事件。也有不少過來人回應,推測原PO是否租到沒有門牌的頂加違建?但原PO回覆表示,「有門牌,只是這間房東勢申請自住用」。還有人因去年租補曾出包,而不敢動用此次拿到的錢,「
我先放著當緊急預備金用,天知道哪天突然被收回去...超級蝦」。
國土署:相關檢核機制,為確保行政審查品質
對此,國土署住宅發展組昨(1)回應《NOWnews今日新聞》表示,租金補貼申請戶在審查或接受補貼期間,仍有相關檢核機制,以確保行政審查品質,經檢核不合格者,
類此租屋無房屋稅籍的案件發現時雖已核撥款項,但確實未符規定,依規定仍必須返還。
但住宅發展組說明,申請戶得提起訴願、行政訴訟等行政救濟管道維護權益,至於返還方式,申請人可按自身的經濟狀況協議採最具彈性分期方式返還,以不影響申請人生活負擔為原則,
期限以1年為限,並得依經濟狀況再延長2年。
崔媽媽罵當初審查不嚴謹,惡果卻要人民吞
對於政府要民眾把吃下去補助款再吐還的舉措,崔媽媽基金會法務組長曹筱筠直言,原PO指的「房東逃漏稅」,實為該租屋「未具備房屋稅籍編號」,不符申請租屋補助要件,但一般民眾租房子怎麼會知道房子有沒有稅籍編號或是用哪種稅率,雖然政府認為租屋補助辦法中都有載明,什麼狀況的房子不能申請租屋補助,但總歸是當初中央審查不嚴謹,為求快速通關而沒查稅籍才產生的惡果,「怎麼能苛責人民呢」,痛批「這不是便民,而是擾民!」
至於這筆被國土署視為「溢領」的租屋補助可以不還嗎?權麒法律事務所「巴毛律師」陳宇安先前受訪表示,如因租屋處稅籍資料不符合申請租屋補貼資格,如果沒有發生審核疏失,本來就拿不到租金補貼,「這些錢本來就不是你的」,因此不認為有損害情形發生,認為就算提出訴願,成功機率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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