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博盒子」號稱可以觀看國內外頻道熱門一時,但實際卻是非法盜用電視頻道訊號,由此引爆侵權爭議,新北地檢署去年起訴台灣安博企業公司負責人黃博詮,新北地院今(27)日依著作權法,判黃博詮4年徒刑、安博公司處100萬元罰金;附帶民事求償部分,黃博詮及台灣安博公司須賠償18家電視台、53個頻道,每頻道250萬元,合計1億32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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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安博盒子是一款多媒體影音機上盒,會員一次支付3000多元購買機上盒後,號稱可終身免費收看國內外各大頻道節目,租費比第4台划算許多,不過安博盒子的內建APP可連接到業者機房,讓購買的民眾可以收看免費卻侵權的影片、節目,東京奧運期間,「黑人」陳建州被網友抓包使用安博盒子觀看愛爾達體育台,讓事件引發軒然大波。
檢方調查後發現,黃博詮向有意代理、經銷安博盒子的廠商販售機上盒,且為了推廣銷售市場,涉嫌與中國盜版侵權業者合作,提供竊取並重製72家公司節目頻道訊號後,上傳到境外網路伺服器,提供裝有安博盒子及對應電腦程式的消費者,光是國內就有緯來、八大、年代、三立、東森、中天、民視等電視業者頻道訊號遭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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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去年起訴時指出,黃男打著安博盒子「純淨版」名義,與境外盜版業者、電腦程式業者技術業者合作,藉由竊訊、輔助消費者安裝相應程式,形成侵權上下游產業鏈,混淆、戕害一般民眾的遵法觀念,更侵害我國維護智慧財產權的國際聲譽,黃犯後否認更拒絕提供手機解鎖密碼,態度不佳,建請從重量刑。
新北地院今天判黃博詮4年有期徒刑,安博公司處100萬元罰金;民事部分,黃博詮及台灣安博公司須賠18家電視公司、53台頻道,每一頻道250萬元,合計1億32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