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高華謙新北26日電)時任北市士林分局警員陳信安,涉勾結因毒品黑吃黑案遭判刑的基隆前警員張晉維,以張男犯罪手法牟利,新北地檢署26日起訴陳信安等4人,並痛斥陳男「自甘墮落」,求處12年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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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目前遭免職的張晉維,在擔任基隆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南榮路派出所警員期間,涉與共犯林博涵以查緝毒品後掉包販售的「黑吃黑」手法牟利,遭一審法院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判刑5年6月,此案尚在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檢警追查,陳信安於民國108年1月起,擔任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警備隊警員,他得知張晉維黑吃黑手法後,聯繫張男並效仿其犯罪手法,由張晉維、林博涵分裝摻有微量K他命的冰糖以假裝是K他命,再由張男的丘姓友人與姓名年籍不詳、綽號「小蔣」人士上網找K他命賣家,談妥交易細節後,由林博涵假扮成買家,前往交易。
檢警調查,等賣家攜帶K他命到場交涉後,陳信安隨即到場以各種名目盤查賣家,並由林博涵伺機以冰糖包掉包,其中冰糖包就當作查扣證物入庫,賣家攜帶的K他命被轉賣獲利,一行人曾3度成功掉包牟利,林博涵與丘男分別得手新台幣22萬元。
全案因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陳佳伶偵辦張晉維與林博涵等人於111年間加入詐騙集團、勾結銀行行員提高帳戶提領額度一案,進一步追查而發現。
後續由檢察官陳香君指揮深入追查,認定陳信安、張晉維、林博涵與丘男等人涉犯貪污重罪,且有串證、滅證之虞,向新北地院聲押禁見獲准,陳信安也因遭羈押而遭停職。
檢察官認為,陳信安擔任警務人員,本應廉潔自守、奉公守法,明知張晉維遭判刑,仍聯繫張晉維詢問犯罪手法,並共謀多次配合犯罪,還湮滅手機對話紀錄,嚴重敗壞官箴,不宜輕縱。
至於張晉維不僅參與毒品黑吃黑、加入詐欺集團,更變本加厲找警察從事不法行為,與自甘墮落的陳信安一拍即合,惡性重大、品行極其頑劣。
檢察官審酌,張晉維與林博涵推託犯行、誤導偵查方向,見無法脫罪才改口坦承犯行,且陳信安、張晉維都不配合確認犯罪所得,3人至今都沒繳回犯罪所得,犯後態度不好,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侵占職務上持有非公用私有財物等罪嫌起訴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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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陳信安部分,檢方建請法官從重量刑有期徒刑12年;另求處張晉維15年有期徒刑、林博涵12年有期徒刑。(編輯:戴光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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