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公告酒、毒駕累犯名單,計有酒駕累犯2次20名,酒駕累犯3次13名,酒駕累犯4次3名,酒駕拒測累犯2次1名,1次酒駕1次毒駕拒測累犯3次1名,毒駕累犯2次2名,合計4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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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決所說明,自111年3月31日新法施行起,已累計公布酒(毒)駕累犯名單43次,累計904人次(868名),其中男性占96%為大宗;年齡分布主要為30至59歲(80%)青壯年居多,又以40至49歲最多(30%);駕駛機車占60%。外縣市民眾遭警方取締占70%,攔停時段主要分布在上午時段(6~12時)380件(42%),凌晨時段(0~6時)221件(24%)次之,上午時段仍占大宗,分析其原因可能為民眾前1日飲酒,自認「睡一覺就沒事」,其實酒精可能尚未完全代謝,裁決所特別提醒民眾,「隔夜醉」一樣是酒駕。
裁決所表示,本次公告名單中32件已結案,餘8件未結案者均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126萬元;罰鍰最高者為黃志成,因第2次酒駕拒測處罰鍰36萬元(酒駕拒測者按前次金額加罰18萬)罰鍰未按期繳納已移送強制執行,其未考領汽車駕照,機車駕照業已註銷在案。
裁決所指出,現行法規只要有酒駕違規行為,除了高額罰鍰還會吊扣駕照(機車1年,汽車2年)、吊扣牌照2年及代保管車輛,台北市112年7月~113年1月酒駕當場吊扣牌1713件(汽車708件;機車1005件);酒(毒)駕累犯者,駕照均吊(註)銷或禁考;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依規定没入該車輛;罰鍰逾期未繳納者,依法移送辦理強制執行;酒測值達0.25mg/以上即涉公共危險罪,警方依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辧理,另裁決所將提供累犯酒駕違規時段予警方供執法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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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累犯資料已公告於
交通局官網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裁決所呼籲,新春聚餐多,飲酒「不」開車出門、飲酒次日宿醉「不」駕車、席間飲酒「要」找代駕或搭乘大眾運輸,勿心存僥倖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