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義大犀牛、現味全龍隊投手羅嘉仁,在2015年世界12強棒球賽期間受傷,這也讓他獲得判賠失能險的機會,最後拿到514萬台幣的賠償,是全台第一人,而國內近期職籃因為體育署、籃協只能保出5萬元的失能險,讓不少中華隊球員不想參與亞洲盃資格賽,甚至連集訓都意興闌珊,讓老大哥劉錚不滿「開砲」,集訓只有6至7人,中華隊22日就要打紐西蘭,「未戰先敗」的氣氛十分詭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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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保險,國家隊保險部分,中職與球員工會要求的「失能險」較為完善,不但按照月薪給付,還要依照復健長短完整照顧,根據當時義大球團公布,羅嘉仁於2016年1月開刀治療肩膀關節唇與旋轉肌傷勢,術後評估整季報銷無法出賽,根據2015年12強賽團體傷害保險失能險規定,羅嘉仁2015年薪水為1至10月50萬元、11與12月各7萬元,獲得514萬元理賠。
全台願意承辦運動員保險,尤其是失能險的公司不多,當時也是靠中職跟體育署協調,才找到明台保險願意負責,主要程序為「公司確認球員狀況符合失能,先支付理賠金給球員,球員再把理賠金交給球團,球團再支付薪水給球員。」
由於羅嘉仁當時還未與義大犀牛談妥2016年球季合約,領隊王癸琳直接以這筆理賠金支付羅嘉仁2016年的薪水。羅嘉仁之後也轉往富邦悍將,並且現在轉戰味全龍隊。
根據球員工會公布,2015年12強賽的團體傷害保險有關暫時失能保險部分,選手若因為受傷被判定失能,單年合約者理賠最長12個月,理賠方式如下:
1. 薪資低於20萬元者,以20萬元為給付額度。
2. 薪資高於20萬元但低於60萬元者,依合約所定薪資額度給付。
3. 薪資高於60萬元者,最高給付60萬元。
4. 複數年合約選手,依合約期程給付,最多給付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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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職籃球員張宗憲也在個人IG公開質疑體育署、籃協幫球員提保只有5萬元,加上他當初因為幫中華隊打球手指斷裂,卻也只判賠3萬元,幾乎運動生涯報銷,難怪會有這樣的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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