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第六警分局於15日深夜處理打架押人案件,員警強勢作為連開12槍震懾嫌犯,讓3嫌落荒而逃,連犯案車輛都只能棄置現場,成功營救被害人;警方於翌(16)日在南投將甯姓主嫌(76年次)等3人查緝到案,查扣犯案之電擊槍1把、改造槍支2把、子彈44發、毒品卡西酮粉末3包(243.5公克)、第三級毒品愷他命2瓶(15.6公克)及k盤等物,全案依妨害自由、妨害秩序、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請臺中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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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查,甯姓主嫌因與安姓被害人(88年次)有財務糾紛,夥同吳男(78年次)及劉男(79年次)前往被害人住處談判,一言不合使用電擊棒欲押被害人上車,幸經警方火速到場鳴槍救下被害人;3名犯嫌趁隙逃脫,將逃逸車輛棄置大雅交流道附近後,搭乘計程車前往南投,由鐘姓男子(74年次)接應躲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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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報請臺中地檢署雲股陳振義檢察官指揮偵辦,陸續查獲協助接應之鐘嫌,並在南投拘提甯嫌及吳嫌到案,查扣犯案之電擊槍1把,並起獲改造槍支2把、子彈44發、毒品卡西酮粉末3包(243.5公克)、第三級毒品愷他命2瓶(15.6公克)及k盤等物,另名涉案劉嫌刻正全力追緝中,全案依妨害自由、妨害秩序、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請臺中地檢署偵辦。分局長陳松寅強調,警方絕對不允許不法行為挑戰公權力,也呼籲民眾切勿藉故生端,警方對於犯罪行為絕不寬貸,對不法分子必將通通繩之以法,以維護市民安心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