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電子科技龍頭三星(Samsung)集團會長李在鎔,2015年因涉操縱股票和會計欺詐等遭檢方起訴並求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今(5)宣判宣讀一審判決,認定李在鎔在經營權繼承過程中不存在違法行為,所有指控「都沒有確鑿的犯罪證據」,判決李在鎔無罪,《彭博社》稱李在鎔不必再收監,對他而言是莫大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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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集團會長李在鎔遭控,於三星集團旗下第一毛織(Cheil Industries)、三星物產兩家企業合併過程中,違反《資本市場法》進行不正當交易、哄抬第一毛織股價和壓低三星物產股價等,藉此強化其在集團內的影響力,於2020年9月被檢方起訴並求刑5年有期徒刑、罰款5億韓圜(約新台幣1178萬元),不過對於韓國檢方指控,李在鎔否認有任何不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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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聯社》報導指出,今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認為第一毛織、三星物產兩家公司的合併目的並不僅限於強化李在鎔在集團內的影響力,而且沒有證據證明此舉給股東造成損失,該案所有指控均無確鑿證據,認為「無法斷定被告有財務詐欺的意圖」,而與李在鎔一同被提起公訴的三星集團未來戰略室前室長崔志成、未來戰略室前次長(社長)張忠基、未來戰略室前戰略組長金鐘重等13人,均被判無罪。
李在鎔出庭前並未接受記者訪問,而判決出爐後也僅透過律師表示感謝法院作出了明智的判決。對於現年55歲的李在鎔入獄是否對三星商業帝國產生影響,分析師們有不同看法,其中有以李在鎔入獄期間三星電子成為全球最賺錢的科技公司作為證據,顯示並無影響的看法,但也有人認為李在鎔入獄導致部分關鍵決策遭推遲,因此三星開始落後台積電等競爭對手。
《彭博社》指出,對李在鎔來說,從此不必再收監就已經是莫大的勝利,《紐約時報》則稱李在鎔先前已經捲入韓國前總統朴槿惠的「閨蜜門」醜聞,被控行賄、挪用公款等罪,除了入監服刑外還被禁止三星工作5年,直到2022年8月獲韓國政府特赦,禁令才被解除,並順利於兩個月後接班父親、三星集團董事長李健熙的會長角色,而此案是他身上最後一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