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自今年元旦起調整兵役制度,將原本4個月軍事訓練役,改為,2005年1月1日(含)以後出生的役男需服役1年。一名抽中海軍陸戰隊的李姓役男,去年4月到屏東縣龍泉營區的海軍陸戰隊新兵訓練中心報到,結果竟在報到當天就藉機休假離營,直到去年10月才找到人,桃園地檢署偵辦後,依《陸海空軍刑法》無故離去或不就職役逾三十日罪嫌起訴李男,李男最重要被關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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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桃園地檢署起訴書,桃檢起訴指出,一名22歲的李姓男子,2023年4月12日到海軍陸戰隊新兵訓練中心報到,當天中午12點藉機休假離營,原本預計4月24日晚間7時收假,卻無故未返營還搞失聯,新訓中心在他失聯未歸超過6天後,移請桃園憲兵隊處理,最後在10月11日上午7時左右找到李男,總計落跑時間超過170天。
檢察官認定李男無故離營,依《陸海空軍刑法》第40條第3項無故離去職役逾30日罪起訴李男,此罪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