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人尹乃菁因在節目中指稱,前海軍顧問郭璽為「軍火商」等語,遭郭璽求償300萬元並刊登澄清啟事。台北地院審理後,今(2)日駁回郭璽請求,判尹乃菁免賠,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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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璽提告主張,軍火商指的是「賣會殺人武器的人」,但他一直以來都是從事消防設備貿易,未曾仲介軍火生意,尹乃菁未經查證;新華荷公司沒有代理直布羅陀公司參加潛艦國造的任何標案,他只提供食衣住行、翻譯、法律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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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開庭時,尹乃菁主張,軍火商並未侵害名譽,且依據北院另案判決可知,郭璽是新華荷公司的技術總監,協助直布羅陀公司在台人事、法律等事務,潛艦製造技術屬於軍火等級非常高的事物,代表郭璽確實是軍火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