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生鮮先生」連鎖超市販售改標生鮮食品!日前遭人檢舉將過期食品改標重新上架,高雄地檢署日前接獲檢舉於29日會同衛生局人員上門市稽查,其中鍾姓負責人、黃姓店長分別諭令200萬、20萬交保候傳,其餘3店員請回。同時,高市府衛生局也立即將涉嫌食品全數封存,責令業者自113年2月1至2月29日停業,以保全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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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檢署日前接獲「生鮮先生」連鎖超市疑有販售過期冷凍食品,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偵辦,經蒐證後於今年1月29日,由高雄市調查處會同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兵分三路至高雄市鼓山區、苓雅區等該超市總(分)店進行稽查。
販售貯存逾有效日期、有效日期與進口報告單不符及無中文標示之違規食品,衛生局現場立即封存涉案食品6項,計184包共13.20公斤,全案已由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並傳訊嫌疑人5人到案說明。
高雄地檢署表示,經昨(30)日偵訊後認為鍾姓負責人、黃姓店長均涉犯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刑法加重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當庭諭知分別以200萬元、20萬元交保候傳,其餘3名店員予以請回。
高雄地檢署指出,該案鍾姓負責人在高市高價住宅區周邊開設多間「生鮮先生」連鎖生鮮超市,標榜販售商品為國外進口之生鮮,與黃姓店長均明知超市冷凍庫所存放之烤地瓜可樂餅、酒甘赤鯛、卡士達鯛魚燒與各類生鮮肉品及火鍋料等食品之實際保存期限不滿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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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姓負責人為牟取不法利益,先將各類食品拆封並以透明真空袋分裝後,待要上架販售時,再指示店員以店內POS機自行輸出自上架日起算1年為保存期限之標籤,貼於包裝上,在3家門市上架販售予不知情之消費者。
同時,高雄地檢署已通知衛生單位人員行政封存現場查獲之問題產品,並協助處理過期商品下架事宜,目前全案檢察官亦將積極追查,以釐清被害消費者人數、與相關不法獲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