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服務、有效運用人力資源,司法院一直有在招募具服務熱枕的志工,只要民眾一進法院,就會有熱心志工上前協助,引導到適當的窗口。調查發現,近5年,民眾對司法志工的滿意度,幾乎達到9成。多數司法志工也認為,在幫助別人的同時,心靈較滿足,眼光也不再聚焦自身的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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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志工分為司法志工及少年志工。司法志工是在各級法院單一窗口聯合服務中心,協助各項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相關業務者;少年志工則是地院依規定所聘請,協助輔導少年之志願服務機構、團體或個人。
司法院司法行政廳廳長高玉舜表示,各法院招募志工時,會依規定制定志願服務計畫,在司法院及各法院網站刊登招募公告或簡章,接著依該計畫去遴選、訓練、運用管理、考核與獎勵等。
統計2018年至2022年,全國各法院的司法志工人數都在千人以上,在2022年達到高峰,當年度共有1175人參與,雖然之後又降低,但2022年仍有1067人參與;擔任志工者,年齡以55歲以上占最大宗,但在高雄少事法院2021年間也有2位介於18至29歲間的青年志工,離島金門也有一位30至49歲的志工。
高玉舜表示,志工服務年資滿3年,依照志願服務法規定,服務時數達300小時以上者,得檢具證明文件向地方政府申請核發志願服務榮譽卡,憑卡進入收費的公立風景區、未編定座次之康樂場所及文教設施,得以免費入場優惠。
苗栗地院志工認為,收穫是自我無形的成長,物質上未必比其他人富裕充足,但心靈上一定是富有的。當開始協助人時,會發現站的位置不一樣,在地位上由一個接受者變成給予者;在眼光上,不再注視自己的缺乏,反而是看見自己所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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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地院志工說,志工是一份貢獻自己活到老學到老、做功德的工作,司法志工給了我人生一段很不一樣的體驗,每當別人問我在哪裡當志工,我都可以大聲說出屏東地院,擔任司法志工不僅能增加法律常識,每當看到民眾正向回饋,往往能讓我們忘掉一切辛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