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26日晚間9時許,花蓮警分局豐川派出所接獲報案,指花蓮市區發生連續2起車禍肇事逃逸,警方調閱監視器,通之41歲的歐姓車主到案,而歐男卻找來33歲的許姓男子幫忙頂罪。經警方調查,發現歐男為花蓮空軍教準部少校,許男則是歐男下屬,27日,警方將2人依「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嫌,及歐男涉公共危險、過失傷害等罪嫌,送花蓮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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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26日晚間,警方獲報花蓮車站前有車輛肇逃,一台機車遭黑色小客車擦撞,但小客車卻肇逃落跑,之後該黑色小客車,又於中山路發生肇逃事件,一台自行車遭擦撞,又波及另一台自小客車。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以車追人通知歐男到案說明,但歐男卻與許男到派出所,許男供稱自己是肇事車主。
但警方發現,許男對於車禍經過支吾其詞,再次檢視監視器畫面,發現駕駛為歐男本人,且歐男的酒測值為0.71毫克,已明顯超標,另外,警方更發現,歐男服役於花蓮空軍教準部(佳山基地),官階是少校,許男在同單位任職中尉,整起案件為長官找下屬頂罪的行為,訊後將2人依法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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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空軍司令部於27日晚間發布聲明,指出歐姓少校酒駕肇事,又教唆許姓同仁頂替,將依「刑懲併行」檢討重懲汰除。空軍司令部表示,對於所屬官兵未能潔身自愛,漠視法紀,深表遺憾與痛心,已援引案例要求各單位賡續加強酒駕防制及法紀教育,防杜類案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