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最高行政法院25日駁回上訴,中投、欣裕台兩家公司的股權被認定為不當黨產應移轉國有,國民黨表示,如此的清算在野黨,不止遺憾,也令人無法信服。黨主席朱立倫強調,國民黨被民進黨政府清算並沒收財產早已不是新聞,未來歷史會有公斷;祕書長黃健庭表示,黨產會違憲違法,民進黨以轉型正義為名遂行清算鬥爭之實,國民黨絕不會被民進黨政府打倒,會繼續朝向目標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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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立倫指出,國民黨被民進黨政府清算並沒收財產,已經將近8年,早已不是新聞,將來都會記入歷史,一個民主國家的政府是否可以透過特別的條例沒收政黨的財產,歷史會有公斷。
朱立倫強調,國民黨這幾年來沒有黨產、沒有資源,走過這幾年的辛苦,已不怕任何困難,以中央黨部為例,是付租金進行承租,所使用的每一個空間都是合法的。
黃健庭表示,實際上中投的第一桶金是在民國35年國民黨發動黨員特別捐成立,當時為的是不要用政府的資源養黨,希望黨在財務上可以自立自主,但資料送交給法院後卻不做調查也不被採信,過程非常粗糙。
黃健庭強調,國民黨在十九全、二十全的全國黨代表大會就已經決議,除了保留必要的辦公空間並結清積欠黨工的退休金之外,都會捐出來,只是民進黨卻選擇用一個違憲的機關,在司法程序還未完成前,就已經逕行沒收我們的財產。這幾年的國民黨在完全沒有黨產、沒有資源的情況下,走得非常的艱辛,但是不會因為這樣子就被民進黨政府打倒。
國民黨指出,對於黨產處理原則一向都是「護法、護憲、不護產」並遵循第19屆、第20屆全國代表大會之決議:「除保留必要之辦公室及支付已退休黨工之退休金、現職人員之年資結算金,扣除負債後如有餘額將全數捐作公益」國民黨早於民國34年5月17日行憲前所舉行的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中,即決議為避免產生像共產國家以國家預算支撐黨務運作的惡習,乃決定創立黨營事業以期「以黨養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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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表示,創立黨營事業資金來源於民國35年、37年中間兩次發動的黨員特別捐,共募得法幣190餘億元、美金4萬8千餘元、港幣12萬、英鎊1千5百餘元、越幣1千元及金圓券12萬8千餘元,並以其中款項撥發地方充作事業資金,後雖歷經戰亂黨營事業淪陷損失670餘萬美金,惟其後38年遷台的資產仍有美金77萬餘元(以金本位制換算約目前新台幣11.72億元),並以上述遷台資產為基礎,續行經營黨營事業,所營項目亦依法經營,怎能因105年所立的黨產條例,即溯及既往推定國民黨黨營事業皆為不當財產?
國民黨認為,若司法成為民進黨腐化的幫兇,勢將危害子孫。對於司法未能成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未能秉持公正、客觀、勿枉勿縱之精神審理案件,而成為執政黨意志延伸的政治場域,國民黨深感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