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瓏夜夜秀》邀請前央視媒體人王志安上節目,引發一系列爭議,王志安在節目中脫稿演出,模仿「身障律師」陳俊翰,輿論爆發後,便有人質疑王志安以「第三地陸籍人士」申請觀光簽證來台,卻不斷上政論節目,是否有違法疑慮,對此移民署也確認王志安已違法,註銷其入出境許可證,並境管5年不准來台觀光,不過王志安21日就離境回到日本東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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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表示,王志安是以旅居海外中國大陸人士身分,向移民署申請
觀光事由的一年多次入出境證,並持證來台。但依規定,中國大陸人士來台,須依來台目的申請相符的事由,不得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的活動。移民署指出,王志安經許可來台觀光期間,應邀參加節目發表言論,已違反相關規定,移民署依「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第16條規定,
「現(曾)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或工作」,廢止其入境許可,並管制5年不予許可來台觀光。
王志安離開台灣時發在X發文表示將會再返台,不過現今卻遭取消資格,他又再度於X發文表示:「如果因為我這個發言無法再去台灣,我接受。但我會鄙視台灣的政客。不過也沒關係,我很快就加入日本籍了,這之後我看民進黨還敢不讓我入關?如果有難度我再加入美籍,我看哪個不識相的執政黨敢不讓美國人入境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