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控旗下新光人壽現金增資承諾跳票,大股東對於增資意見分歧,讓金管會不得不出手,約談新光金及新壽董事長及總經理,並提出3點要求,包括新團隊必須概括承受,履行對主管機關的增資承諾;接軌日前資本適足率未達到法定標準就無法申請接軌15年寬限期;即使有些股東不願意增資,也不能阻擋有意願增資的股東增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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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金在2023年6月經營權易主之後,新壽對金管會許下3年各現金增資新台幣70億元承諾也卡關,近日新光金大股東更隔空喊話,對增資意見分歧,也讓金管會不得不介入約談新光金及新壽董事長及總經理。金管會保險局長施瓊華今(23)日也親上火線,說明監理機關對新壽的3點要求。
施瓊華說,金管會是在昨日下午約談新光金及新壽董事長及總經理,並提出3大要求。首先,針對新壽先前給出分3年各增資70億元承諾,除了當時董事長及總經理有簽署承諾書外,亦有提至新光金及新壽董事會並獲得通過。施瓊華強調,金融機構必須對主管機關信守承諾,包括對2023年尚未完成的增資提出具體時程,並應針對今年70億元增資提出時程規劃。
針對外界揣測新壽增資缺口太大,施瓊華則澄清,由於過去高利率保單背景造成的接軌壓力,新壽有的問題,其他壽險公司也有,因此,金管會針對壽險業接軌IFRS 17及TW-ICS給予在地化及過渡措施。
施瓊華強調,金管會給予壽險業15年接軌過渡期及貼水,期盼協助業者順利接軌,於15年期間內透過經營能力、商品結構轉型、大股東籌資等管道慢慢弭平相關缺口,可是壽險公司在接軌日前資本適足率(RBC)必須符合200%最低標準,才能申請15年過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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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施瓊華也談到,大股東或部分董事有向外界或在董事會表達增資意願,希望新光金及新壽董事會能好好討論增資議題,就算有些股東不願意增資,也不能阻擋有意願增資的股東增資,要讓每位股東權利得到尊重。
對於新壽去年還有55億元尚未增資的部分,施瓊華表示,目前已要求公司在1個月內提出具體的時程,另外,今年再增資70億元也要儘早規劃。她更提到,新光金新經營團隊是董事會改組,金控及人壽的法人股東並沒有改變,即便舊團隊董事會通過的部分,新團隊也必須概括承受,不管新經營團隊有沒有再簽承諾書,都要履行對主管機關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