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自己的路!國民黨提國會5大改革 立法院長選舉改記名投票

▲國民黨召開國會改革記者會。(圖/國民黨提供)
記者余祥/台北報導-2024-01-23 11:16:32
新國會將在2月1日開議,民眾黨提出相關國會改革計畫,國民黨立委當選人羅智強、立委當選人翁曉玲、國民黨副發言人呂謦煒今(23)日召開記者會,提出國會改革的主張,除國會正副院長選舉須採取記名投票的國會陽光法案修法外,也主張:一、總統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成為常態;二、各獨立機關乃至行政首長之人事任命及解任應受國會強力監督;三、推動國會調查權和聽證權;四、制訂藐視國會罪等;強調國民黨將會推動台灣第三波民主改革,並發揮最強戰力,讓民進黨政府受到最強力的監督,以捍衛民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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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謦煒表示,過去8年,民進黨一黨獨大執政下,多數暴力、民選獨裁,反對者動輒被「查水表」,有異見的新聞台更是直接被關台,執政的民進黨更是貪汙腐敗,人民的民主自由得不到保障,因此多數民意反對民進黨繼續執政,要求在野勢力積極監督政府。他強調,國民黨將會進行台灣第三波民主改革,避免一黨獨大、贏者全拿的民主獨裁,更進一步深化民主。

羅智強表示,監督與改革是未來國民黨在新國會對選民的兩大責任,監督民進黨的施政,推動國會改革,這是未來國民黨進到立法院,所有立委會努力實現的兩大責任。他強調,鑒於過去民進黨完全執政情況下,立法院淪為橡皮圖章,變成行政院的立法局,這情況導致許多國會改革的意見無法推動,也導致很多民主的亂象,濫權宇踐踏人民言論自由的情況不斷發生。

為此,羅智強指出,國民黨提出五項第一波新民主制衡的改革方案,有關國會陽光法案的立場,將推動公開無記名投票至開放記名投票修法,讓國會正副院長的選舉必須採取記名投票,此非國民黨最早提出,民進黨2016年就提出國會改革方案,其中包括國會議長選舉改記名投票,但民進黨取得政權後就忘記改革承諾,國民黨要延續民進黨無法完成這個改革承諾。

至於強化國會監督,確實發揮監督制衡力量部分則主張:一、總統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成為常態。二、各獨立機關乃至行政首長之人事任命及解任應受國會強力監督。三、推動國會調查權和聽證權。四、制訂藐視國會罪。羅智強表示,這些都是國民黨改革起手的第一步;邀請總統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並常態化,避免發生所謂745天總統神影消失的蔡英文事件,745天不面對媒體、記者,不面對任何的對於國家大政的人民關切。

有關國會的調查權跟聽證權,羅智強指出,這是民主國家行之有年的慣例與法治,未來希望能夠讓民主制衡的力量可以更紮實,包括制定藐視國會罪,他舉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質詢食藥署署長吳秀梅時,吳秀梅居然可當眾藐視執政黨立委,那行政官員還會尊重哪一個立法委員?他強調,藐視國會、做偽證、妨礙國會調查都是重罪,有必要積極建立國會調查聽證跟藐視國會的相關法制,才能夠確保行政單位能做到蔡英文曾經承諾的謙卑、謙卑再謙卑,能夠面對民意的檢驗。

翁曉玲指出,推動國會正副院長記名投票,在各縣市議會早就這麼做,對正副議長選舉,明定於地方制度法中,允許記名投票,且經過大法官會議確認,記名投票可說是議員對政黨與選民的負責態度,立委同樣也是對政黨選民負責,這是政黨政治合理、合法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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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曉玲並表示,有關總統到立院國情報告,立法院應於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5條之一更明確的訂定,強制要求總統每年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應該法制化與制度化;至於行政權真正對立法權負責的展現,目前只有獨立機關首長須經過立院同意,未來重要的部會首長應該比照獨立機關的人事同意權,必須經過立院同意,對於不適任首長,既然當初經過立院同意,如果任職中有違法不適任,立院可以提出行使解任權,這些都可以於未來國會改革中進行討論。

有關賦予立委文件調閱權部分,翁曉玲認為,現行制度遠遠不夠,大法官歷任解釋中也都認可立法院可擁有調查權,這也是立法院職權行使時非常重要輔助的權利,希望未來能夠將明文化。至於藐視國會罪,也是未來必須要更加努力推動,予以明文化,才能夠強化立法院監督行政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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