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3)日上午8時49分許,高雄鳳山分局鳳崗派出所轄區一處投開票所,有民眾攜帶未滿6歲幼童入內投票,卻因幼童一時好奇,不慎撕毀政黨票,經由該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向在場警衛人員反應,鳳山分局員警立即到場,並將該母親及幼女帶返所釐清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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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李女表示,今日帶女兒前往投開票所投票,因女兒未滿6歲,經在場選務人員同意帶同入內投票,沒想到因女兒太過活潑調皮,出手拉扯手中選票,不慎造成選票毀損,並非出自故意。
案經鳳山分局請示高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李怡增及鳳山區選監委員後,全案依違反選舉罷免法函送高雄地檢署及高雄市選委會參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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