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冠與榮剛換股案引發不少爭議,其中大股東網銀國際認為此舉有損股東權益。網銀國際今(9)日PO文指出,智冠公司股權交換一案,因股權交換價格定價標準有所偏差,疑似有將榮剛價格高估51%以及其他違法之疑慮,網銀為確保智冠股東權益不受損害,已經於今日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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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冠與榮剛於去(2023)年12月21日達成股權交換協議,1股智冠換發2.2股榮剛,預計交易完成後,智冠將持有榮剛10.44%股份,而榮剛將持有智冠18.32%股份,網銀國際認為以股價計算,這是場「新台幣53億元換32億元」的交易,認為此舉有損股東權益,喊話主管機關必須嚴查。
針對換股比例爭議,智冠5日發出聲明表示,換股案是基於公司(1)金融科技(2)數位廣告(3)數位遊戲等三大事業群的營業範疇,與榮剛公司所屬台鋼集團進行策略聯盟,後續將與其網通類企業、休閒健康類企業進行數位金融服務合作,並精準投放廣告、提升營運效能,以及共同開發球類與健身等數位遊戲,是為公司開展新藍海佈局。
至於股份交換案之價格,智冠指出,排除連續不正常上漲因素,採取合理均價為基礎,且經過專家評價認為公司每股交換榮剛公司2.2股合理;此外,公司林獨董身為財務金融博士,更是依其專業親自演算且在審計委員會、董事會上肯認換股合理性,強調公司權益並未受損害,公司董事長、董事及獨立董事無任何違背職務之行為。
不過,網銀國際翻出智冠公開說明書,認為股權交換價格定價標準有所偏差,疑似有將榮剛價格高估51%以及其他違法之疑慮。網銀在官方臉書上PO文,以「揭露智冠罔顧股東權益,將榮剛高估51%」為題發文如下:
《智冠公司公開說明書,第156、157頁》
智冠的價格合理性意見書,就智冠的合理價格,對EV/Sales、EV/EBITDA、P/B及P/E等四個項目均列入,加總均分之後計算出每股129.71的合理價值。
《智冠公司公開說明書,第159、160頁》
但榮剛的部分,如以相同標準計算出的合理價值為41.37,卻刻意的忽略了EV/EBITDA、P/B兩個權值較低的項目,只拿兩個權值較高的EV/Sales、P/E,來均分計算出62.48,將榮剛價值高估了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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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銀指出,智冠董事會為了王俊博個人私權,不惜將全體股東權益擺一旁,讓價格合理性有爭議的案件強行通過,並沒有善盡善良管理人職責。也奉勸智冠勿再以購買廣告之手法為此私權案製造錯假資訊,網銀身為智冠股東之一,必須要提醒智冠公司,如用公司經費幫個人進行私權爭奪,除了再度損害股東權益外,也恐有涉及背信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