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商人時代廣場「刊登割頸乾兄妹照」!律師揭關鍵免罰:這招高明

▲網紅小商人日前相當關注新北某國中發生的割頸案,為受害者勇敢發聲,日前投注廣告在時代廣場的電子看板上,公開涉案乾哥乾妹照片。(圖/小商人臉書)
記者張嘉哲/綜合報導-2024-01-05 07:32:28
網紅小商人日前相當關注新北某國中發生的割頸案,為受害者勇敢發聲,事後因為不滿新北地院下令撤除該案的「乾兄妹」個資,於是自掏腰包將涉案的「乾哥乾妹」做成競選看板,從4日起,投放在紐約時代廣場第七大道上的LED電子看板,引起話題。對於小商人此舉是否違法會遭罰,律師劉韋廷表示,小商人這招其實很高明,幾乎可以逃過台美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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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北國中生割頸案爆發後,網路上瘋傳許多涉案的「乾哥乾妹」的個人資料以及照片,新北地院為此發布聲明,要求任何人不得公示方式揭示有關少年保護事件或少年刑事案件的記事或照片,以免觸法。網紅小商人則在4日發文表示「自己找廣告車要公開加害者照片,廣告公司卻遇到來自官方的壓力,新聞都報出說這幾位開始串證了,結果新北院2次打槍搜索票,倒是要搞我威脅大車公司的動作特別快。」

小商人說,目前已經在紐約時代廣場第七大道上的LED電子看板,每個小時的45分時,都會有「乾哥乾妹」廣告亮出,對於自己是否違法,小商人也烙話「掛看板是針對兒少法,還有政府裁罰,既然要罰要撤,那你去罰紐約時代廣場的看板試試」。

▲新北市某國中日前爆發國中生遭彈簧刀割頸案,網紅小商人直接在美國紐約時代廣場登上事件廣告。(圖/取自小商人臉書)
至於這個舉動是否真的會讓小商人受罰?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知名律師劉韋廷提到,這招可以看出小商人的高明,幾乎可以逃過台美的刑罰,因為根據中華民國刑法第7條的規定,我國國民犯下第5條和第6條所列舉的犯罪以外,且最輕本刑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不管犯罪地在國內還是國外,都適用我國刑法,除非該罪名在犯罪發生的國家是不處罰的,此時應尊重他國主權,就不會用台灣刑法來追訴。

而根據第5條、第6條所列舉的犯罪行為中,包括國人在海外涉犯內亂外患、妨害公務、公共危險、偽造貨幣、偽造有價證券、偽造文書、毒品(不含持有、施用)、妨害自由、海盜或加重詐欺罪,以及公務員瀆職罪、脫逃罪、偽造文書罪、侵占罪等,若觸犯以上罪行,返國後須再接受我國的刑事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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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換句話說,如果國人犯下「非以上罪責」,且最輕本刑低於3年的話,就不適用台灣法律處置,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8款規定,予以不起訴處分。劉韋廷提到,小商人的行為涉台灣個人資料保護法,但個資法僅規定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且此法並未定最輕本刑,等於小商人此舉有機會適用美國法律,台灣刑法無法對其開罰。

▲律師表示,小商人在美國時代廣場刊登涉案的「乾哥乾妹照」有機會可以免罰,躲過台美兩地的刑罰。。(圖/NOWnews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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