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讓你們罰100萬元,我現在要回家了」高雄市1名48歲洪姓男子2日半夜因騎車不穩,轄區巡邏員警攔查時有酒味準備要酒測時,男子突然爆氣大聲說他沒有騎車,酒測超標,直到員警說要上銬男子才不敢講話,供稱說晚上吃薑母鴨時喝了3瓶啤酒加1/3瓶米酒,警詢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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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警局鳳山分局過埤派出所員警於今年1月2日半夜2時許,巡邏行經鳳山區鳳頂路與過雄街路口時,發現有輛機車行車搖晃不穩、形跡可疑,一靠近就聞到騎士洪男(48歲)身上有濃濃酒味,用酒精簡易感知器測果真有酒精反應,而且一查還發現其機車駕照已遭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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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員警告知如拒絕酒測將有相關罰則,洪男還辯稱自己又沒騎車,卻不知已被員警密錄器錄下,隨後其又大聲咆哮,甚至想直接騎機車回家。經員警酒測,測試值果然超標,不放棄的洪男仍大聲說「你直接給我罰100萬元,我機車也不要,現在要走路回家」直到員警說要上銬洪男才不敢再講話。
鳳山分局呼籲,民眾飲酒後切勿駕車,應善用大眾交通工具或請代駕,切勿以身試法,危害自身與他人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