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購買麥卡倫珍稀系列威士忌,桃園市林姓與張姓進口酒商,2人專程飛到荷蘭阿姆斯特丹,以低於市價一半行情共計約9萬5300歐元(約台幣327萬)購得7瓶,並透過同行友人夾帶入境。案發後,經丹麥哥本哈根檢察院透過國際司法函請台灣法務部協助,台灣高檢署函文桃園地檢署指揮警方偵辦,去年6月間持搜索票在林、張桃園住處搜得麥卡倫珍稀威士忌3瓶等證物;檢方認定兩人買賣失竊酒品犯行明確,依贓物罪嫌將2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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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40歲的林姓男子與36歲的張姓男子,是國內某進口酒商股東,2人於2019年12月間從臉書得知丹麥男子約翰森(JORGENSEN)在丹麥境內某工業區貨櫃竊得知名公司所有之麥卡倫珍稀系列威士忌酒(MACALLAN FINE AND RARE),其中包括1938、1950-1952、1988年等年份珍稀威士忌,2人與約翰森透過臉書對話功能與約翰森談妥後,專程飛往荷蘭與其交易。
檢警查出,林、張2人與約翰森等人於2020年1月20日下午在阿姆斯特丹某旅館碰面後,討價還價最後以9萬5300歐元購得7瓶麥卡倫珍稀系列威士忌,銀貨兩訖後,隨即於2020年1月23日清晨搭乘華航班機返台,並拜託酒商同行幫忙夾帶入境,案經丹麥王國哥本哈根警察局檢察院透過國際司法協助,函文我法務部協助,去年6月7日警方持搜索票在林、張桃園市住處當場扣得剩餘1988、1990、1991等3瓶威士忌等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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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檢調查時,張、林坦承犯行,並承認以低於市價至少4成以上價格購得,但其中有4瓶已販售,報酬則是2人均分,每人分270至280萬台幣;檢方認為,該批威士忌時價為台幣794萬元左右,他們以9萬5300歐元購得,折合台幣約327萬餘元,以低於市價不到一半價格購得,顯有暴利嫌疑,警方則提供現場證物照片,另有丹麥根本哈根警察局檢察院函文、訊問報告、警察蒐證照片等佐證,檢方偵結依搬運贓物罪嫌將2人起訴,並建請法院沒收2人未扣案犯罪所得27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