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歲藝人胡睿兒是男團UNDER LOVER的成員,在2018年時被爆出在夜店「撿屍」性侵,遭法院判處2年徒刑,2020年最高法院駁回胡睿兒的上訴,確定得入監服刑。他在去年1月假釋出獄,被裁定得保護管束,要求胡睿兒定期到指定處所接受身心治療與輔導課程,卻在期間被發現3次無理由缺課,限期履行又未履行,因此台北地檢署在25日時,依違反性侵害防治法再度將胡睿兒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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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睿兒於去年1月28日假釋,假釋期間需要定期到適當處所接受身心治療及輔導教育課,但他卻被發現無故缺課3次,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限期履行卻又不履行,胡睿兒也招認確實沒有如期去上課,檢方因此依性侵害防治法的「不履行身心治療或輔導教育罪」起訴胡睿兒。《NOWnews今日新聞》詢問胡睿兒經紀人胡睿兒近況,截稿前暫時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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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該法條規定,加害人、性侵害犯罪經緩起訴確定者,或按規定需接受查訪者,如果沒有正當理由不到場,或是拒絕接受評估、身心治療、輔導或教育,以及受教育的時數不足,未定期辦理登記、報到、資料異動或接受查訪者,得由縣、市主管機關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履行。而被限期履行但屆期仍不履行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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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如果您或家人、朋友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或性騷擾的困擾,或是您知道有兒童、少年、老人或身心障礙者受到身心虐待、疏忽或其他嚴重傷害其身心發展的行為,請主動撥113,透過專業社工員處理,救援受虐者脫離危機。
※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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