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國會眾議院在本週四(21日)以360票贊成、10票反對,一讀通過內閣版本的《民事與商事法》修正草案。未來有望把法案內的用語從「男人與女人」修改為「個人」、「先生與妻子」修改為「婚姻夥伴」,讓同性伴侶可以享有異性戀伴侶一樣的權益。如果接下來的二讀與三讀順利通過,泰國同性婚姻最快有望在明年初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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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現行《民事與商事法》規定,婚姻為一男一女組成,儘管過去泰國同性伴侶曾經試圖登記結婚,但都被戶政單位引述相關條文拒絕。
泰國軍政府內閣曾在2018年通過同性伴侶法草案,並送到國會審議,但由於議會選舉使得草案擱置,等到新國會上台,法律程序又得重來。然而2019到2023年間,同婚法案不斷卡關無法進入三讀程序,一直到新總理賽塔(Srettha Thavisin)5月上台後,才得以順利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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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外國媒體,泰國跨性別男性塔農蓋特受訪時說:「我們也是人,只想要相同的權利,這樣我們才能跟異性戀男女一樣地正常生活。」
人權行動主義者柴德指出,「我很高興夢想即將實現,我希望當議會辯論婚姻平權法案時,人民版本的草案也能獲得批准,我希望完整法案都能通過,經過20年為婚姻平權奮鬥,希望夢想早日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