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炎亞綸(改名吳秉孺)上半年因爆發性醜聞而被檢警查辦,檢方日前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等2項罪名起訴。士林地院今(21)日首度開庭,傳喚炎亞綸等人出庭。上午9時許,炎亞綸身穿輕便的運動上衣褲及外套,戴著口罩,快步進入法院。本案不公開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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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出面指炎亞綸的「網紅」耀樂,因為身分為被害人,所以走秘密通道進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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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樂6月21日出面公開指控,16歲時遭炎亞綸性侵、偷拍性影像。經士林地檢署偵辦後,檢察官認為炎亞綸的防害性自主罪證不足,不起訴,但有拍攝性私密影片且有外流,且當時被害人未成年,因此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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